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文!
3月18日,金融监管总局发布《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根据《办法》,人身保险公司的综合风险水平等级划分为1-5级和S级,将从公司治理、业务经营、资金运用、资产负债管理、偿付能力管理、其他方面6个维度进行评价。
2022年1月,原银保监会发布《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》提出,制定适用于财产保险公司、人身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风险监测和非现场监管评估指引,明确风险监测指标的定义和非现场监管评估的方法。《办法》应运而生。
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,《办法》的发布和实施,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有关“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”的重要措施,有利于合理配置机构监管资源,真正落实分类监管要求,引导人身保险公司形成差异化发展的竞争格局。
从6个维度进行评价
突出公司治理和资金运用
推进分类监管
来源: 中国银行保险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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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8日,金融监管总局发布《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根据《办法》,人身保险公司的综合风险水平等级划分为1-5级和S级,将从公司治理、业务经营、资金运用、资产负债管理、偿付能力管理、其他方面6个维度进行评价。